有些时候,我会很容易对一座城市产生好感。产生好感的理由可以千差万别,甚至可以互相对立:比如,我会爱一个地方,因为那座小城生活便利,不吵闹,非常安逸;或者,我会喜欢一座城市,因为它很繁华,人多,就算再喧哗,我也不介意。所以一旦牵扯上付出感情,其实没有过多道理可言。
其中,最易产生好感的理由,莫过于离开它。倒也说不上是什么距离产生美,但如同两年前我大学毕业时一般,进入离开校园倒计时的一刹那,我知道有些东西是无法回头去寻的了。唯有离开的时候,眷恋会更多上几分;唯因相处的时间已经屈指可数,才会多去看看那些美的东西。想来世上的东西都是这个道理。相处时平淡,所有的东西都看做平常;但是真正要舍弃这些东西,去迎接新的、未知的东西的时候,平常的美好之处就迸发了出来。我说不好这是一种惯有的对于确定性生活的偏好,还是我们习惯性不用欣赏的眼光打量日常生活。
风一般的,在客居芝加哥近两年后,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了,我得去另一个崭新的城市生活,开始崭新的生活。
突然发现,我对这座城市竟有一丝不舍,尽管我对芝加哥其实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忆——我生活在芝加哥城南边的Hyde Park,这个小neighborhood里什么都有一些,拉扯住了我这个偏好于宅在家中的人,我便因此少离开这个地方。芝加哥对于我而言,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汇。好像它指的就是downtown,而我知道那在离我二十分钟车程之外。我却很少亲近它。
是的,这座城市于我多少有些陌生。我不知道城里什么地方有什么好吃的餐馆,哪里会有哪些好看的show,我不知道何地的风景最好,何处是拍网红照的胜地。种种迹象表明,一些地头蛇该懂的东西,我都毫不知情。我只知道几个big name,比如,芝加哥有Art Institute of Chicago,里头的展品还挺不错,虽然我也不懂究竟有多不错;要登高楼,芝加哥有个名唤Willis Tower的地方,好像大家带人都去那个地方;繁华的地方呢,downtown的Michigan Avenue似乎还挺繁华的,街上有许多店面,还能在过河的地方瞻仰一下川主席的大名。是的,除此之外我基本上一无所知,以至于当有同学说要来芝加哥,需要我做个地陪的时候,我发现我对这座城市无知的可以。
芝加哥不仅仅是downtown,我确信至少还有一个地方叫Hyde Park。我住在Hyde Park的一幢公寓楼内,坐公交车15分钟,可以到一个叫做芝加哥大学的地方。我在这里的一年多期间,频繁往返于这两个场所,大多数时候,也就只待在这两个场所。自然,我熟悉公交线两边的风景,我知道Hyde Park有些什么超市,哪里有星巴克,它们对于我而言,是临时停靠的地方,我只是在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家的路程中,会经过它们,向它们打个必要的招呼。而对于我Hyde Park的家,我知道这是我租的一间屋子,我在里头堆放了一堆东西,供我栖居,好像也就是这样了。
对于这座城市,我最多称得上是一名资深长期的游客。
最近这些日子,出于一些原因,我走访了几座城市,去参观、欣赏、体会这些城市的生活,于是疏远了芝加哥。这些城市的风格千差万别,倒是在走了这么一遭后,我发现了芝加哥的一些独特的东西,对这座城市的心态有了一些变化。
一个周末的早晨,我得赶着去机场。然而,该死的市政交通,在周日每半小时只有一班公交,而恰好刚有一班车从我面前20米处驶过。于是我决定搭uber去机场。uber pool得先去downtown送人,于是我只得耐心地等着去downtown的乘客先到目的地,毕竟作为一个去西北郊机场的人,在这种路线上没什么发言权和决定权。巧的是,那个周末的天气好的离奇,而且因为城里似乎有什么比赛,许多路段封了,街上少车又少人,安静得让人醉。当然这对于我来说是有一些不方便,车得绕着道走,避开封路的地段;可是又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,我看着车拐进平常不走的小道,车不多,也没有Lake Shore Drive上那么匆忙;零零散散有些人走进小道两边的店铺,我想象着里头可能发生的对话,寒暄,讨论着晴朗的周末,谈论菜单或是商品,和今天湖边是不是会有什么新鲜事。偶尔能看到一些街头涂鸦,这可以是无处发泄的年轻人的怒火,也可能是对情感、生活的自然表达。我不知道这座城市的日常究竟是如何的,但当这些平缓地流淌在我身边的时候,我好像感受到了这座城市在我的身边呼吸着空气,心脏正扑通扑通地跳动着。
于是我跟司机说,today is perfect。
我承认以上的想法颇有些资产阶级的坏毛病。可是只有在自己染上这些小资产阶级情调的时候,你会试着脱离自己日常的角色,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些稀松平常的东西。芝加哥在密歇根湖畔,但大多数时候,我们不面向着湖生活,于是哪怕这湖再漂亮也罢,与我们的日常无涉。或者说,尽管它已经在我们日常中了,只要我们不去面对着它,它的漂亮与我们无涉。
大多数时候我们缺乏一种正视身边的机会,也记不起要去对身边的东西施以正式的目光。
我觉得对这座城市,我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的。
我知道这里的四季。在芝加哥,你很容易跟人聊到这里的夏天。所有在芝加哥的人,都会跟你说,I love summer here。可能是因为冬日的芝加哥确实不大讨喜,夏天会显得更加亲切且有活力。我知道春天会带着冬天的余韵,同时又有着生机。我知道秋天到处都是落叶,有太阳的时候,暖洋洋的。我至今还记得上个秋天,我坐在学校main quad里读paper的那个下午,闲适、放松、且自带逼格光环。
尽管大多数时候,我自己生活在这座城市之外。整座城市对于我,不过是一所大学的附属品。我生活在繁华城市的郊区,不论再怎么谈论这座城市,那些声色犬马也至少离了我20分钟。因此,尽管我生活在芝加哥,这座城市对于我而言,也不过就是有一个栖身之所。只有偶尔在外,跟人说起,我什么时候得回芝加哥了,或者,我家在芝加哥,之类的话,我才会觉得,好像这座城市并不仅仅是一个落脚的地方。
之前在北京生活了四年,我对于北京的情感,与此有些类似,却也有些不同。北京这座城市让人又爱又恨。我不喜欢沙尘,不喜欢雾霾,不喜欢那么高的人口密度,不喜欢那种吵闹的氛围。当然,你或许会说北京是个多元的城市,他有着许多不同的生活。是的,可是大多数的生活方式,比如去后海,去故宫,去尝试各种各样的美食,好像都与我无关。因为我懒,因为我大多数时候都待在中关村的一个角落里。
当我离开北京去往下一个城市的时候,我却发现,仅仅在中关村的一角,也留下了许多的痕迹。这些痕迹让我不得不对这个城市抱有一丝依恋,一丝爱意,可能是因为四年来,经历总得更丰富一些。相比起来,在芝加哥,可能因为我太把自己局限在书桌周围了,这些痕迹没有那么明显,但是真当自己确定要挥手告别的时候,发现这些小小的痕迹,有时候也是挺足够的。
我发现我喜欢这种性格分明的四季,我尤其喜欢晴天在湖边吹着带着水汽的湿润的风,我喜欢不是那么繁华的小区生活,因为繁华总伴随着嘈杂,我异常喜欢这偶尔能通向繁华街景却又能保持适当距离的分寸感。
我依然不知道我是因为喜欢确定,还是因为过去太过忽视身边的东西。但无论如何,这些日常生活对于我们的意义远非日常与我们的接触。它在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,慢慢调整我们对于日常的看法与向往;有那么一刹那,我们会感觉离不开这些了。我们被牢牢锁在了里头,我们沾染上了它的颜色,它成为了我们的一部分。
只能说,欢迎走入日常生活。
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,我以为我会长时间留在这里,我喜欢学校的气氛。过了些时日,大约一年的样子,我对Hyde Park的生活有了丝倦意。所谓喜新厌旧,说的必定是我这类人。然而又过了近一年,我发现我必须要离开这个地方了,我得告别包围着我的我早已习惯了的日常,这一瞬,人突然无所适从,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。
如果我继续生活在这座城市,可能我会慢慢发现他的好,正如我去过了一些地方,对比过了一些城市,或者在某个不经意间,我经过了平常不走的巷弄,会发出“啊,这里真好啊”的感叹。当然,可能我也会慢慢发现他的不好,比如,我一直以来都觉得,芝加哥的downtown非常的整洁,但或许有一天,市政会变差,这些整洁的街道会消失,在这样的新旧对比中厌恶之情会油然而生。还有一种可能性是,我依然不会对这座城市留心太多,于是依然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,哪怕街上的灯火再亮,对我可能只是个照明而已。
日常生活也是如此,我们对它或喜爱,或厌倦,或直接漠视。只是无论如何,它已经成了我们身体的一部分;脱离日常生活,也就意味着要脱离我们的躯体。只是这个躯体于我们,究竟是怎么样的存在:是已经嵌入肉中骨中的镣铐,还是一层可褪去的壳?
现在,我有了这样一个机会,跟我日常生活的城市挥手告别,可我却不知道我的心情是怎样。我或许会不舍,因为我不愿意离开一个已经把我锁住了的地方;我也或许会义无反顾,毕竟我的倦意可能会打败我对这里存有的那一些好感;我或许毫无感觉,仅仅是惊起一些涟漪而已,毕竟我也只是在这里住了一年多而已。
对于芝加哥,我想,我不爱这座城市,我也不恨这座城市。现在想来,这座城市或许有它的可爱,然而我没有太多回忆,说不上有什么好的坏的的情感。我来了,然后我又走了。于我而言,好像是一场很长的梦,到了梦醒的时候,没有欣喜,没有惊吓,没有遗憾,就只是梦醒了而已,然后起床,该干什么事,就干什么事。
不仅仅是这些城市,流淌过我们的许多东西不过是逆旅,而我们只是匆匆过客,打了个照面后,第二天又要继续旅程。无惊无喜,这些东西组成了我们的日常,从我们身边划过,就算留下了印记,也会随着时间淡去。这是件可爱又可怕的事情。毕竟,我们甚至分不清什么是那些日常。那些刻骨铭心的,和那些你根本无法察觉的,都会是日常的组成部分。到头来,该往前走的时候,历史的进程会推着你向前走的。
那么,我只能在接下来的道路上,怀着一种自己曾经来过这里,经历过这些的庆幸,不留下太多的留恋和可能存有的遗憾。
初稿:2017年4月10日
于芝加哥即将离开的家中